抽签舞龙是指在临场比赛前,抽取规定动作签,即时编成组合,完成规定数量,计算用时多少,是检验舞龙队专项技术组合能力、基本技能以及素质的一种竞赛项目。
(一)竞赛方法:
1.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参加比赛的队(或人)按照编排秩序进行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比赛,负者被淘汰,直到决出冠军,称为单败淘汰赛。
2.抽签时间:
(1)参赛队在联席会议上抽取各队的上场序号签,按照比赛对阵表进行比赛。
(2)参赛队在临场比赛前5分钟抽取参赛动作内容签(抽签动作内容后附)和场地签,并签字认可,同一对阵组动作内容相同。
3.参赛队在临场比赛前抽取单个动作签4个,即时自行编成一个组合,组合动作前必须从规定造型动作里选取一个造型动作为组合动作前的起始,参赛队在各自比赛场内做好造型,听到开始信号后,龙珠、龙头带领龙身解开造型后开始做自编组合动作,重复3次(造型动作不重复做),跑出终点线,用时少者进入下一轮比赛.
(二)竞赛要求:
1.参赛队听到开始信号后方能解开造型,不得犯规。(如出现犯规一次警告,两次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队必须按抽签动作要求,完成规定次数,不得漏做内容和少做动作次数。
3.动作次数的计算:按全部队员实际完成数计算,如遇中途失误停顿,必须从失误处重新开始完成规定动作数量。
(三)评分细则
1.出现以下错误:每出现一次增加5秒,增入完成时间之中。
(1)队员相撞、落地、附加支撑等。
(2)器材折断,脱把等。
(3)龙饰、服饰掉地等。
(4)碰踩龙体、龙体打结等。
(5)单个动作次数不够。
(6)改变组合动作顺序。
(7)踩边线出界。
以上评分有临场裁判员执行。
2.其他错误:
(1)起跑犯规:一次起跑犯规,给予警告。二次起跑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队没有完成整个比赛内容,中途退场者,不予评分。
(3)参赛队没有造型起始动作开始比赛者,不予评分。
以上评判由裁判长执行。
(四)计时方法:
采用计时形式确定后成绩
1.计时:以鸣出发信号为计时开始;后一名队员跑过终点线为计时结束。
2.完成时间:裁判组每队配备三块秒表计时,以临场裁判组计时表为准,在三块正式表中,如两块表所计时间相同而三块表不同时,应以两块表所计时间为准;如三块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则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即为该队的完成时间。
3.增加用时确定:裁判员根据参赛队临场发挥的技术水平,按抽签舞龙规则评分细则,评判出该队出现与要求不符合的增加时间,即为该队增加用时。
4.实际用时:是以完成时间加上错误增加时间之和,为该队的实际用时。
序号
动作名称
备注
1、螺旋跳龙(顺时针)2次
2、螺旋跳龙(逆时针)2次
3、螺旋跳龙磨盘转一周(6次以上)
4、左右螺旋跳龙(4次)
5、斜盘跳龙2次
6、穿尾跃龙身1次
7、绕身舞龙2次
8、换位螺旋跳龙2次
9、连续快速穿腾2次
10、大力圆螺旋前进2次
11、首尾穿肚1次
12、首尾向内螺旋跳龙(U型)2次
13、首尾向外螺旋跳龙(U型)2次
14、首尾左右螺旋跳龙(U型)4次
15、首尾螺旋跳龙(直线型)3次
16、逆向跳龙行进2次
17、正反腾跃行进1次
18、矮步圆场起伏越障碍1周
19、高塔盘造型
20、龙腾九霄造型动作(规定套路3后一个动作)